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所有股东都产生效力。包括后加入的股东。公司章程的变更也需要登记。《公司法》中既有强制性规定,也有任意性规定,不具有强制力。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