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拿毕业证威胁学生是犯法的,毕业证书是证明学生已按国家要求完成学业,并经过考试考核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准予毕业的证明文件,老师没有权扣留。
学生老师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老师私下扣留当事人毕业证,并威胁金钱或者其他交易的,当事人也可以报警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教育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或者处理申诉、投诉过程中,发现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或者学校自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毕业证书是证明学生已按国家要求完成学业,并经过考试考核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准予毕业的证明文件,老师无权扣押学生的毕业证书。如果学生因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学校可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行归还义务、赔偿损失等。如学校仍扣押毕业证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学生一方也应当尽己所能、想方设法履行还款义务。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描述老师威胁学生是违法的。如果侮辱恐吓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哦。依据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情形的,由所在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因此,虽然在一定情况下老师可能是为了学生好,但威胁学生也是不可以的,学生在遭受到老师威胁后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可以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或者直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恐吓威胁可以报告老师家长和校长,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老师想要那毕业证来要挟你们,我想只是你们都不愿意参加吧!(是我也不愿)其实那位班主任并没有权利给你们毕业证书或是不拿给你们,如果这样他岂不是想丢了乌纱帽?他也只是做做样子吓你们。正所谓上有政策,那下面就是你们的歪策了。你们如果够团级就应该集体拿个最后一名。团结就是力量,你们全都这样,相信那位班主任也没法整你们了。送个笑话给你开心下:
'老师整我 我整老师')
一天,老师走进课堂,学生们一齐起立喊:“老师早上好!”
老师愤愤地说:“只叫早上好?那我下午呢?难道就不好了吗?”
于是学生们又一齐喊:“老师下午好!”
老师又愤愤地说:“那我晚上呢?”
学生们又一齐喊:“老师晚上也好!”
老师点点头说道:“这样才行,现在重新喊一遍!”
学生们一齐喊:“老师早上好,下午好,晚上也好!”
老师说道:“坐下!今天我们要复习反义词,我们这样练习,我说一句,你们大声说出反义词。现在开始。”
老师:“今天天气很好。”
学生:“今天天气很坏。”
老师:“到处阳光明媚。”
学生:“到处阴云密布。”
老师:“马路上人山人海。”
学生:“马路上空无一人。”
老师:“年轻。”
学生:“年老。”
老师:“站立。”
学生:“躺倒”
老师:“有个年轻人站立在路上。”
学生:“有个年老人躺倒在路上。”
老师:“我捡到一元钱。”
学生:“我丢了一元钱。”
老师:“我捡到一元钱,交给老师。”
学生:“我丢了一元钱,去偷老师。”
老师:“错误,不能这样说!”
学生:“正确,应该这样说!”
老师:“错误。”
学生:“正确。”
老师:“这不行,这是违法行为!”
学生:“这可以,这是合法行为!”
老师:“我说错误。”
学生:“我们说正确。”
老师:“听老师的,老师说的才是正确!”
学生:“听我们的,老师说的都是错误!”
老师:“你们愚蠢。”
学生:“我们聪明。”
老师:“停止!”
学生:“继续!”
老师:“你们现在停止!别说了!”
学生:“我们现在继续!还要说!”
老师:“你们这些蠢猪,我说停止!”
学生:“我们都是天才,我们说继续!”
老师:“你们听老师的!”
学生:“老师听我们的!”
老师:“学生都得听老师的!”
学生:“老师都得听学生的!”
老师:“现在你们停止练习!”
学生:“现在我们继续练习!”
老师:“你们没完没了了吗?”
学生:“我们有始有终的呀!”
老师:“那你们就停止!蠢猪!”
学生:“那我们该继续!天才!”
....之后老师怒气冲冲地抱着书本走出了教室
如果那个奖励是你理应得到的而她却威胁你的话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是她开出的奖励你尚未达到~那就可以看作是她的一个奖励的条件了
最后劝你一句不要和老师提法律~不是不讲法律~而是没必要~老师嘛`她的眼里只有孩子,和教育孩子的方法.
方法是不是得当~也是为了你好嘛
老师殴打辱骂学生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老师责骂学生,只要其本意不是歧视学生,或者在行为上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都不属于犯法,相反则可能涉及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 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 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 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 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 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 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的。”
老师恶意不让大学生毕业,这是犯法的。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果教师有恶意行为不通过。大学生的毕业论文或相关专业论文。不让大学生毕业,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禁锢他人自由的行为,同时也是属于一种侵犯大学生权利的行为。
不懂事的孩子
你成绩好吗?
照你这样看,应该不好
那么你老师为什么强迫你非参加高考不可?
如果你考不上的话,你会降低学校的高考升学率的,只会影响到学校
至于你说的拿不到毕业证,比如什么书写潦草
真是无稽之谈
老师没有任何理由不发你毕业证,除非你确实没毕业
否则你可以去告她
从我的角度来看,只是为你好而已
希望你能考上大学
或许,你的老师其实很欣赏,尽管可能你觉得他看你不顺眼
换个角度来讲,你为什么不想考?
怕考不上?还是根本没有上大学的准备?
如果是前者,你真该好好问问自己到底有多少做人的勇气
如果是后者,你干脆无论如何都不去考好了
如果不给你毕业证,你去告她
但是你不想上大学,一个小小的高中毕业证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