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供申请书、公司章程、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股东的信息等相关资料。领取营业照后,再凭营业执照到银行以及税务机关开户。营业执照应当悬挂于醒目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