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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因和解而终结的情形如何有何效力

发布时间:2023-04-19 00:26:36

破产程序因和解而终结的情形有,和解协议期满时,债务人能够偿还债务的,破产程序就会被法院宣告终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和解应当在法院宣告破产前申请。

破产程序因和解而终结的情形如何有何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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