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不可以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清偿,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