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购不良资产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有:收购不良资产时注意审查资料;收购不良资产时注意对债务人进行资信调查;收购不良资产时注意分析和评估;收购不良资产时注意要审查担保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