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通过。之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对于股东、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