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人民检察院批准不予逮捕,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把犯罪嫌疑人担保出来。
当事人要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就不能被担保出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应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也不能被担保出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保释 ,在我国的法律术语是 取保候审 ,涉嫌犯罪被 刑事拘留 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保释出来的,但需要满足条件才能进行申请,然后再缴纳保证金。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能保释出来吗”的相关解答如下:刑事拘留能争取保释的。“保释”是老百姓对取保候审的简称,是指办案机关责令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不拘留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法律规定,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第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被告人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至于危害社会;第三,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取保候审的关键方式是:在逮捕前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附上相应证据材料和工作人员沟通。这种情况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取保候审,但是结果等同于取保候审,并且效果比传统方式要好得很多。实践中,这种方法往往会被忽略,其实成功率反而更高,应充分重视和采用。
只要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 ,就可办理 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对保释的要求是不同的:
1、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保释出来,但是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行政拘留:不可以保释,不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3、司法拘留:不可以保释。在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