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应当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支付,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仍然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