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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进行担保是否无效

发布时间:2023-04-19 01:53:12

合伙人进行担保是有效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

合伙人进行担保是否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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