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的规定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的特点包括最高额质权所担保的债权限于预定的最高担保额,最高额标的为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或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九条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十七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