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不需要补足亏损。因为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债务原则上与股东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而不是认缴比例。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