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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作价入股公司的程序

发布时间:2023-04-19 02:26:05

以土地作价入股公司首先公司章程应当对此进行约定,之后进行评估作价,最后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资产若是过高估价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土地作价入股公司的程序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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