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首先至少应当有一百股上市公司的股票,且要在股权登记入之前就持有。股东大会的日期确定后,应当通过电话或者是邮件的方式报名。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