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区分遗失物无主物应当从其是否具有所有权人分析,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对于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