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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无法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1-17 05:18:08

判决书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判决书的,可以留置送达。这是指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判决书无法送怎么办

如果受送达人是当兵或者在监狱服刑,可以转交送达。这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判决书送不到被告人手里怎么办

法院作出判决后,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判决才能生效。如果找不到被告,就无法送达判决书,将导致判决无法生效。为此,法律规定,法院一般送达判决书采取的办法有六种: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

如果受送达人家里无人接收判决书,可以使用转交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判决书,可以使用留置送达。如果受送达人是当兵或者在监狱服刑,可以使用转交送达。如果无法联系的,可以使用公告送达。如果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可以使用邮寄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请问法院判决书联系不到被告无法送达怎么处理?

法院判决书联系不到被告,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分析

如果只是法院的判决文书无法送达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的方式也无法送达的,且无法查找到对方下落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如果是被告逃避履行判决义务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的。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以列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判决书无法送怎么办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判决书送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

送达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如果找不到当事人,法院一般会采取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负责收件的人?实践中没有哪个单位会设置这样一个人。这样的规定与现实十分脱节。正因为这样,后来的民诉意见有了改变。)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我想问一下:我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了两年了,但是法院却迟迟不送达被告,这怎么办呢??

通知审判法院,提出要求,根据你的情况,可以知道你的判决已经拖了太长时间,需要书面通知法院;如果法院没有解决的,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说明情况,提交证据。因为既然都应诉了,不存在送达不了的问题,找不到人还可以公告送达。向上级法院申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判决书法院迟迟不送达被告,原告可以督促办案法官,向庭长反映情况,还可以到审监庭申诉。关于法院判决书送达不了被告,法院一般送达判决书采取的办法有六种: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判决书无法送怎么办

6、公告送达如果受送达人家里无人接收判决书,可以使用转交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判决书,可以使用留置送达。如果受送达人是当兵或者在监狱服刑,可以使用转交送达。如果无法联系的,可以使用公告送达。如果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可以使用邮寄送达。反正不论如何,案件的判决书从下达之日起至上诉期满如果没有上诉就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只要被告应诉了,就不存在送达不了,有很多方法可以送达到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二十条 办案机关需要外国协助送达传票、通知书、起诉书、判决书和其他司法文书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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