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比如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或被责令改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百零六条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