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欠条要具有法律效应则应当表明主体,客体和具体内容,要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身份信息,所欠事物的种类,如果是欠款,则应当写明具体的金额,还款的日期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