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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去看守所看亲人吗

发布时间:2023-01-17 06:13:34

能去看守所看亲人。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或者对于已判决的,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短期犯,根据相关规定其近亲属是可以会见的。

能去看守所看亲人吗

但刑事拘留期限内家属一般是不能会见嫌疑人的,但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由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其他辩护人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在看守所期间可以探望亲属吗?

人犯被关押在看守所,亲属可以探望。只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与人犯通信、会见。或者人犯委托的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也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亲人能去看守所探视吗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 律师 可以会见。 第二种情况,是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 犯罪嫌疑人 ,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羁押 的案件,不能在本 法规 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 一审 、 二审 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或者 监视居住 。

朋友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吗

朋友是不能探望的。还未正式判刑前,只有辩护人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且侦查阶段只有律师辩护人才可以会见,其他人不能会见。在判决生效后,拿相关证件,办过看守所发的《家属会见通知书》,就可以去监狱看亲人,亲属的会见一般限制为直系亲属,如果是一般的朋友是无法探望的。

监狱看望人需要什么要求? 越详细越好。

去监狱看望犯人需要带好本人的身份证,联系好接见时间:各分监区罪犯的接见时间统一由狱政科负责安排,每个监区接见时间不同,。接见亲属范围:罪犯的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或监护人。每次接见不准超过三人(包括小孩)。

接见准带物品:文化、技术、政治、法律书籍;由监狱医院大夫开具处方并经院长批准的原包装药品,所带药品须以监狱医院院长当日检查鉴定;为罪犯存零花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人民币500元。干警对接见亲属所带物品应进行检查,按规定准带物品,应装入袋中,标明所属人姓名,统一放在物品存放处。对不准带入的物品(除贵重物品外)交干警统一保存,由干警发给亲属领取物品凭证牌,待接见完毕后领取带走。

我有个朋友在看守所里,看守所让去进去看朋友吗,有没有什么流程谢谢了

朋友不可以进看守所探望在押人员,但近亲属可以进去探望。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点,本法所指“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对被收押的人犯,应当告知他依法享有辩护、申诉、检举、控告等权利;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可以行使选举权。同时,还应当告知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对于男性人犯与女性人犯、成年人犯与未成年人犯以及同案犯,应当分别关押。对初犯与累犯,有条件的也应当分别关押。需要单独关押的人犯,由办案机关提出,并报告主管领导机关批准后实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人犯入所后应当拍摄半身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连同底片归入人犯档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看守所人犯档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押凭证、收押人犯登记表、照片及底片、人犯健康检查表、财物保管登记表、换押证、羁押期间的表现和疾病治疗情况记录、出所凭证等。看守所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保管人犯档案。查阅人犯档案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

能去看守所看亲人吗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报送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同时抄送办案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人犯延长审理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于批准之后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可以临时离所探视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人犯不准探视。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看守所可以去探望吗

对嫌疑人,一般情况是不允许探视的,对已决犯,因为判决已经生效,探视不会对案件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家属可以申请探视。

嫌疑人只能同律师进行会见。家属能够见到嫌疑人最早的时间,一般是在开庭的时候。开庭的时候家属可以旁听,旁听就能够见到嫌疑人。但旁听并不是探视,一般不允许交流。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串供、防止家属或同案犯毁灭证据、转移赃款赃物、或者威胁受害人,进而影响司法机关办案。所以家属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和家人见面。

家属在探视时需要注意几点:

一是探视的对象。一般只有近亲属和有亲密关系的对象才可以申请探视;

二是人还在看守所。对需要转送监狱服刑的,一般在一个月内就是要移送监狱的,如果人被送走了,就只能去监狱探视。

三是探视的时间。很多看守所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很多看守所对探视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一定要先和看守所进行确认,以错过探视的时间。

拘留15天的家人可以去看看吗?可以带什么东西去看吗?

拘留15天的家人可以去看,可以带生活日用品。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扩展资料: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一条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第二十二条被拘留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被拘留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拘留所条例

郑州第三看守所看亲人,都需要什么手续?姐姐能去看望吗?我想知道人是犯了什么事儿进去了

刑拘之后会有刑事拘留通知书通知家属,写明具体涉嫌的罪名。

如果还没判决生效,家属无法探望,只能律师会见。

能去看守所看亲人吗

姐姐是直系亲属,判决生效后服刑期间可以探望。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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