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制企业需要有合伙人。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