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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判了能会见吗

发布时间:2023-01-17 07:44:51

判刑后如果正式留在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在看守所判了能会见吗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生效后以后会给家属一份执行通知书,凭执行通知书家人可以携带被羁押人员家属通知书到看守所探望。

若是不可以的,家属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开出探视证后方可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已经判决的犯人在看守所可以会见吗

如果是在看守所已经判决了的犯人是可以探视的,但是一个月不能超过3次,周末不能探视。如果是还没判决的是不能探视的,只有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依据:

在看守所判了能会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判刑后人还在看守所可以会见吗

判刑后人还没有送交监狱期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允许同会见。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刑事判决生效后在看守所可以见人吗

判刑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 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犯在 羁押 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留所执行 刑罚 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 监护人 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判刑后在看守所服刑家属可以会见吗

能。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在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是可以与家人进行通信或者会见的。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如果是在看守所已经判决了的犯人是可以探视的,但是一个月不能超过3次,周末不能探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判刑后在看守所家属能见吗

判刑后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会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在看守所判了能会见吗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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