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关了37天能出来。因为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所以合计为37天,而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
37天之后,如果证据不足不能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构成逾期拘留的,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安机关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0天,30天之后公安就必须做出决定,案件是报请到检察院批捕部门逮捕还是决定取保。如果报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会有7天的时间决定是否逮捕,如果检察院决定逮捕,会做出逮捕决定书,然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就必须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或者监视居住。所以刑事拘留37天后,公安机关是否会放人取决于检察院是否会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这个决定的做出主要还是根据案情情况来判断。另外,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刑事拘留的37天时申请取保的黄金37天,在这个期间争取取保的成功率还是很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争取尽快取保。至于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放出来,要看具体案件而定。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执行的,如果案件中证据不足,检察院没有批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公安机关就要释放。一般来说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还没释放,可能会被批捕。
在拘留所37天没有出来意味着涉嫌犯罪。
【法律分析】
被关看守所37天,是一个临界期限,如果公安机关没有证据是有犯罪嫌疑的,则必须释放,否则构成超期羁押,可以请求赔偿,37天是拘留至逮捕的最长期限,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要到37天,只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至逮捕的最长时间才可能到37天,其中30天是最长拘留时间,7天是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的时间,如果在看守所拘留37天后依然没被释放,从司法实践来看,警方直接无罪释放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的,警方多会通知家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24小时之内,应该通知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7天是在特殊情况下,是延长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而形成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0日,这是最长的期限而不是必须拘留满30日。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因为特殊情况,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30日,人民检察院作出审查批准意见的最长期限是7日,这样就产生了37天的概念。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一种可能是检察院批准了逮捕,拘留转为逮捕;一种可能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而是公安人员故意不履行职责(可能是希望给钱才释放),此时如果超过24小时,则相关人员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30天刑拘期限届满,公安机关会将案卷转至检察院,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的审查期为7天。这就是“30+7=37天”的由来,37天后,犯罪嫌疑人的处境有三种可能:
1.被执行逮捕2.被变更强制措施3.被直接释放。如果此时仍未见此人出看守所,那么多半是被执行逮捕了。最后,关于通知——刑拘和执行逮捕都要通知家属,以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因此没收到通知,有可能证明并非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者说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想让公安机关通知的那个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看守所拘留37天未移交检察院说明什么?
一般来说,公安局只有在把案件彻底调查清楚,然后才会提交检察院进行逮捕审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最多可以37天,而在37天的刑事拘留时间届满之前,公安机关只是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在性质上仍属于在公安侦查阶段,所以是不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的。
另外,如果在拘留37天期满后,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但仍然被拘留的,则属于违法羁押,当事人或其家属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二、检察院批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嫌疑人可以先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被拘留37天还没有移送检察院,应当是公安机关还在侦查中,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调查结束。当然,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嫌疑人后申请批捕手续,这样通常可以羁押两个月。
在看守所关了37天了,还没有放出来,说明侦查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按照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不能被逮捕就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