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民法典中分公司能否申报破产债权

民法典中分公司能否申报破产债权

发布时间:2023-04-19 07:27:37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不能申报破产债权,只能由总公司申报。分公司民事责任全部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报债权。

民法典中分公司能否申报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温馨提示:
本文【民法典中分公司能否申报破产债权】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