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收款事实不可以认定为借贷,要认定为借贷应当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如果约定借款利率的,则该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