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的效力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行为人订立预约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预约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法定其他条件等。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