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是:合同双方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的合同标的、价格、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由当事人约定等;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符合法律规定等;法律其他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