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怎样的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4-19 08:37:49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的有关规定为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怎样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二十五条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怎样的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温馨提示:
本文【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怎样的】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