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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怎么办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3-01-17 08:43:06

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方法为:

1、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会起诉到法院。

检察院怎么办取保候审

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

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签名或者盖章。

2、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

对采取保证金担保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

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

保证人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对保证人罚款。

公安机关应将没收保证金、罚款的决定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检察机关。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将保证金退还,并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

3、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写明理由及决定事项。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有保证人的,还应通知保证人,以解除其保证义务。人民检察院决定变更取保候审的,应制作变更取保候审决定书,写明变更理由及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原取保候审自然失去效力。变更决定应通知保证人、执行机关。

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时,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妨碍侦查、逃避起诉的情况,交纳的保证金是要全数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法律分析:检察院取保候审的程序:

1、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取保候审的程序;

3、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一般指保释。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检察院怎么办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具体程序如下: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 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在检察院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检察院取保候审的程序:

1、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取保候审的程序;

3、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

取保候审后 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一个是走检察院起诉科,然后法院审判;另一个是起诉科退检,公安补充材料,起诉科再退检,公安出具取消取保状态决定书。

1、一个正常的普通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完毕后移送法院审判。 当然侦查终结后,认为 不构成犯罪 或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后 ,认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

2、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讯问 犯罪嫌疑人 ,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 按正常程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以及卷宗材料后,应当 讯问犯罪嫌疑人 ,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同时应当告知在 审查起诉阶段 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

3、取保候审,只是刑事 诉讼过程中 ,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最终的刑罚。 取保候审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必须随传随到,二次无故不到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的,如果取消取保候审,那就是逮捕了。另外,取保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外出时,按规定必须事先报告,得到批准后才可以。有关规定最好能认真遵守,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案子立案后,正常情况下,最终都是要 被起诉到法院 审判的。

检察院怎么办取保候审

被送至检察院取保候审该怎么走程序

检察院 取保候审的程序 : 1、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取保候审的程序;

3、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要求 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 缴纳保证金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上是对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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