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检察院能办理取保候审,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进行,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满足以上条件的就可以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进行取保候审。一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不批准逮捕的,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
如果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但是此种情况需要公安局同时告知检察院。如果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提起公诉,那么取保候审的手续就由检察院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通常来讲,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案件到了检察院同样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
如果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但是此种情况需要公安局同时告知检察院。如果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提起公诉,那么取保候审的手续就由检察院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案子到检察院,如果当事人满足 取保候审 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 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依法应当 逮捕 ,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等。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 家属或者 律师 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 取保候审 。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 或者交纳 保证金 。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具体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
1、可以。取保候审,是公安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2、可以决定取保候审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因而,案卷移送到检察院仍然可以取保候审。
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
1、若检察院已经下达批准逮捕通知,但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2、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只要 犯罪嫌疑人 符合条件的还能 取保候审 。只是难度加大了。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答案是可以的,批捕以后,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保证金或者保证人的方式,该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按法律规定,案件到了检察院应当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从司法实践来看,案件到检察院,会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再办理取保候审意义不大了,也不容易批准了。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