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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能否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发布时间:2023-04-19 09:24:57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未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转让人依然可以出售股权。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款项的应当退回,股东名册的变更应当再次变更。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能否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能否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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