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股权股权转让未登记,对于股东资格没有影响。因为登记不是生效要件,登记是为了公司,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防止转让人一股二卖。股权转让应当变更股东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因此经过合法程序转让股权但未登记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是有效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