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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否中止

发布时间:2023-04-19 10:02:22

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中止,但是只有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如果债权人死亡,继承开始后没有确定继承人和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否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否中止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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