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不能完全继承。但是可以继承股东的资格。但是股东的权利是因为股东出资才享有,继承人没有出资,所以没有股东权利。继承人可以通过出资获得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