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应当写明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盈亏分配;转股或退股的约定;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违约责任等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