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是吗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是吗

发布时间:2023-01-17 10:39:07

我国的刑罚确实是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根据法律规定,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是吗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我国刑罚分为哪两大类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两大类,分别是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种。

另外,还有一种对外国人适用的既是主刑又可以是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驱除出境。

第三章 刑 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刑罚种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驱除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罚分为什么和什么

法律解析:

刑罚 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一、“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主要刑罚方法,其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个主刑。例如,对一种犯罪判处 有期徒刑 后,不能再判处 管制 或 拘役 。在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被判处数种主刑,最后也只能决定对其执行一种主刑。 我国 刑法 规定的主刑有五种:

1.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5. 死刑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二、“附加刑”是补充主刑惩罚罪犯的刑罚方法,我国刑 法规 定的附加刑有三种: 1. 罚金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对罪犯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 2.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3.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主刑包括附加刑吗

不包括。有五种主刑和四种附加刑的执行方法。

【法律分析】

1、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主刑可以单独适用2、附加刑有: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我国的主刑和附加刑分别包括什么

我国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处罚金和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驱逐出境。判处管制的,剥夺政治权利与主刑同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结束后起算;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当然附带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没收财产、处罚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带适用。

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是什么

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为:主刑是针对主观人身;附加刑针对客观权利;主刑具有主观唯一性,所以只能有一种主刑单独使用;附加刑具有客观不确定和多变性,所以可以单独和联合使用。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是吗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主刑和附加刑分别包括什么

依照我国《 刑法 》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 管制 ; (二) 拘役 ; (三) 有期徒刑 ; (四)无期徒刑; (五) 死刑 。管制属于限制自由刑,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属于长期自由刑,死刑属于生命刑。 主刑的特点: 1、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2、、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 罚金 ; (二) 剥夺政治权利 ; (三) 没收财产 。

《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 刑罚 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对。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分别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关于罚金的裁量原则,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刑罚的主刑和附加刑分别是什么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主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是吗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温馨提示:
本文【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是吗】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