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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

发布时间:2023-04-19 19:16:43

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在企业破产时,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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