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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该如何设定

发布时间:2023-04-19 19:30:46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质权登记才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能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转让。转让款应当首先用于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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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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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存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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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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