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强制执行缴费多少

强制执行缴费多少

发布时间:2023-04-19 19:50:44

强制执行的执行费应当根据执行的金额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强制执行缴费多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强制执行缴费多少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温馨提示:
本文【强制执行缴费多少】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