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涉嫌性侵醉酒女学生应该按照强奸罪的量刑标准量刑。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女大学生醉酒后遭老师性侵,老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这个老师不仅会面连法律的制裁,学校的处分,还会受到广大群众道德的谴责,因为他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已经败坏了师德。女生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相信他人。
女性在外一定不要醉酒。这件事情中的女学生是在醉酒之后被他的老师性侵的,因为人在醉酒之后就处在一个没有意识的状态,对别人的不法侵害也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广大的女性朋友在外边的时候一定不要喝醉酒,适当的饮酒可以,但时刻是要让自己保持清醒。不仅这样,还尽量减少单独和陌生的男子外出,就算这个人是自己的老师或者是朋友。关系不太熟的,可以成群结伴的外出,尽量避免单独相处,这样能减少一部分的不法侵害。
这件事情中的女生还是对他的老师缺少了戒备心。女性本身在社会上就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不仅是力量方面,感情方面也是相对感性的。因此,在接到别人的邀请的时候可能很难的去拒绝,特别是对方还是自己认识的朋友同学或者是老师等人。但是就算不能拒绝,也要时刻注意自己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尽量在人多的地方见面。或者是可以找一些自己的朋友陪着自己,这样也能保护自己的安全。关键的还是要懂得适时的拒绝,如果自己能感觉到一些危险的气息,就要马上离开现场。
这件事情在校内引起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首先是作为老师做出这样的事情,让学生对这个学校的老师都有了一些不信任。身为老师,在大家的印象中可能就是比较正直,然后很关心学生的人,而这个老师却做出了这样的事情,这就让老师的形象在学生的心目中大打折扣。其次这件事还让这个学校的学生都非常的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危,因为自己最尊敬的老师都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就更何况是社会上的其他人了。希望学校能严肃地处理这件事情,这个老师能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才能威慑住一部分有犯罪想法的人。
在2020年9月15日,南宁的一名女大学生被老师性侵,这个事情引起了网友强烈的愤慨,大家一直在关注这件事的进展,据悉,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这名老师因为涉嫌强奸罪已经被警方逮捕了。
事情的经过南宁的女大学生阿丽(化名)今年22岁,目前在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就读,是专升本考入该学校的,在假期想找点事做,所以面试了该校的假期招生志愿者。而涉嫌强奸罪的陈某是该校的一名留校老师,负责假期招生志愿者的生活、工作安排。在8月6日学校的另一名老师包了饺子,想请这些者愿者们一起吃,陈某就在群里发消息,喊大家一起到自己家里吃饭。期间,大概有10名同学一起来到了陈某家中聚餐,聚餐的时候大家都喝了不少的酒,酒后大部分同学都回家了,就剩下阿丽与另外一名女学生还留在陈某家中继续喝酒,没想到不胜酒力,阿丽喝醉后就睡着了,没想到的是,却被陈某性侵了。阿丽早上清醒后,发现自己睡在了陈某家里,而且也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异样,打电话给自己的男朋友,男朋友让阿丽报警,随后阿丽就报警了。根据阿丽的另外一个女同学介绍,她也差点遭到了陈某的性侵,幸亏及时地逃了出去。
我国关于强奸罪的处罚据悉,警方在对陈某逮捕后,调查过程中,陈某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作为女性,出门在外一定要有保护自己的安全意识,时刻都能放松警惕,特别是和不熟悉的人一起喝酒的时候,要尽早回家。
碰到这种事不要慌第一步:保存证据
第一时间尽自己所能保留更多证据。
(1)不要洗澡
(2)指纹鉴定
(3)求助大型医院或司法鉴定机构
(4)请医生出具诊断证明书
第二步:寻求警察帮助
最好能第一时间报案,案件发生后最好能第一时间报案,这是最理想的状态。可以立即让警方知悉警情,有利于证明受到的侵害是非自愿的!但遭遇了性侵后,可能会有各种无法预料和迫不得已,这时可以先保存好证据,选择之后报案。
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报警后向警方详细描述案发经过,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录音影像以及事后取得的音、视频资料,这些对抓到犯人都至关重要。
第三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性侵害未成年人,以下七种情节从重量刑: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为人师表者,当以传道受业解惑为已任,可这位道貌岸然的体育老师,竟然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无知的女学生,而无一例外,这些女学生的年龄均在14-18岁之间,而且这名衣冠禽兽的体育老师,在微信聊天过程中,还炫耀自己和四五个学生发生过关系,真的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目前当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将教师方某抓获,方某因涉嫌猥亵妇女被行政拘留,而教育部门己经将方某开除。衣冠禽兽的方某将会受到哪些惩罚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如果办案人员取得完整的证据链,可以相互佐证的情况下,方某最终会被判处至少十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方某一口咬定并没有强迫女学生,是她们自愿的行为。以此为借口想逃避法律的制裁,如果这些女生不满14岁的话,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认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并不以幼女本人是否同意为标准。
如今初中毕业的学生正常来讲15岁左右,就算被害人年龄超过14周岁,方某不构成强奸罪,只要证据充分。方某也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这名体育老师由于自己无耻的炫耀已经被警方拘留,至于所有的涉事学生正在调查当中,会对未成年学生的隐私进行保护,并且对该体育老师给予严查,如果确实存在强奸和存在未满14周岁的学生被性侵,那么这名体育老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作为一名老师,本应保护好学生,为学生遮风挡雨,没想到却侵害了学生,让人不齿。
可以向学校反映,也可以报警处理。或者有通讯记录或者聊天记录如果其他同学可以作证也可以立法。
没有证据,打电话投诉,只能是相关部门来查一查,对方矢口否认,不会有实质性影响,最好有其他同学的证言,或者一起举报,或者有录音!
老师有教育学生的职责,学生如果认为受到老师的侮辱,可以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不能直接殴打老师,侵犯老师的人身权利,否则,未成年学生本人可能需要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其学生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强奸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很多强奸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为避免自己的犯罪行为会暴露,在强奸的受害者以后还会直接杀害受害人,所以,对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标准要取决于强奸罪的实际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孩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孩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浙江某中学体育老师和多名未成名女学生发生关系性质非常恶劣,这位老师不仅会被开除,而且会被以强奸罪处置,最终由法院根据他的犯罪事实进行定罪,依法量刑。
一提到老师,大家想到的就是教书育人,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会以成为老师为荣,毕竟这是一个非常崇高的职业。在很多人的眼中,老师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道德和涵养上都高于一般人。但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一群德艺双馨的人民教师里也总会有那么一两只害群之马,挂着老师的名头做些无法无天的事情。
浙江某中学的一位体育老师在和网上美女聊天的时候,自曝和老婆在一起久了,同房的时候早就没有感觉了。为了炫耀自己经验丰富,他告诉美女自己和学校四五个女学生都发生过关系,并声称她们都是自愿的,最后他还要求美女为他保守秘密。结果如何,相信网友们都猜出来了,这位老师被举报了。警方根据提供的线索发现爆料基本属实,将这位老师刑拘,教育局也将其开除。
身为学生的老师,不好好爱护学生,还对学生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简直是令人发指。这些学生都还很小,不管是否自愿和老师发生关系,这位老师都是触犯了强奸罪。我国对于强奸幼女罪,如果情节一般的话,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这位老师利用职务之便,不止和一名幼女发生过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罪论处。如果奸淫多名幼女,将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也有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对于这件性质恶劣的社会事件,希望学校和家长们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孩子们的防侵犯教育。学校在招聘老师的时候,也要严格审核,加强师德教育。家长们应该时刻提醒孩子们不要过度和老师接近,要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