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一般不管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当事人提起自诉的,自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一般是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而具体的刑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可以的。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不是无罪,而是在有罪的基础上不要受刑罚处罚,例如自首、立功。
法律分析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如果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院会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可以视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而不予判处刑罚,即只定罪不判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会有相关记录的,同时公安机关内部会做为资料保存,是有案底的。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没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其他情节才免予处罚。不同于无罪释放。会有犯罪纪录。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二)比如某些政治人物有豁免权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岁,是不需要负任何的刑事责任的。这个不是法律漏洞,而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三)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一般来说不具备完全的是非判断能力,因此,很多事情就算是自行作出或者依靠自己的判断做出。如果因为一次的错误,反而要受到刑罚,这样可能葬送掉了一个少年的青春。
(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五)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免于刑事处罚,也构成犯罪,只不过犯罪情节轻微,这样也会留下案底,对以后需要政审的相关事宜会有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于刑事起诉是不是就是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免于起诉是公诉机关在认定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由于犯罪情节轻微,对被告人做出的免予起诉的决定。而免于刑事处罚,是审判机关在认定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由于犯罪情节轻微,对被告人做出的免予处罚的决定。两种决定都是在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作出的。按规定,这两种决定除送达被告人本人外,还必须送达被告原单位入档并送被告居住地派出所存档。但是在1999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免予起诉制度”已被取消,代之以“不起诉”制度。
受到刑事处罚是否可以留在参公单位 未参加工作前曾因打架受到刑事处罚,后考入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后来变为参公,现在不知是否还能留在原单位。
免予刑事处罚可能说成没有受过刑事处理过的
案件审理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后经初步审查,发现除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转交案件检查部门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政纪处分或者被问责、组织处理后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以及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裁定终止审理,但需追究党纪责任的,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因此,对于人民 法院认定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但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应当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取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移交案件审理部门,综合考虑其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按照《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缓刑是不是免于刑事处罚判裁案例
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是二个不同的概念。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群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我被刑事拘留20天属于受过刑事处罚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拘留是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尚不能确定是否犯罪或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刑事拘留阶段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我受过刑事处罚,请问我几年可以消除刑事处罚记录
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储存,它属于终身记录。
被判处刑事附加刑,算不算受过刑事处罚
刑罚分为附加刑与主刑,受过附加刑处罚也是算受过刑罚处罚的。
哥哥受过刑事处罚弟弟能当兵吗
是有点危险的,因为入伍之前会进行政治审查,家庭主要成员如果受过刑事处罚的话,是块硬伤的,不过也不是绝对的,能证明本人确实清白,并且与犯罪划清界限,也还是有希望的吧。不过还是很危险。
取保候审算不算受过刑事处罚
是对刑事责任人的一种监督方式,还没结案,不算受过刑事处罚。
2017征兵受过刑事处罚可以当兵吗
不可以的。政治审查无法通过。政治审查简称政审,主要考察对方本人是否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不会被判刑的。
审查起诉阶段不会判决,判决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而且,审查起诉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有两层含义:
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二是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
《刑事诉讼法》171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不属于,只有追究刑事责任,受法院判决承担刑事才算。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也就行为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不用到法院判决,因此不属于刑事处罚。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 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 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 行政处罚 、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 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及查处违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 重要案件处理完后,应及时报告结案情况。结案情况包括:调查报告、处分决定、受处分人的检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报送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外,应报送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书或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以及案件审结报告。
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刑诉法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判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余五种情形一般应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公安司法机关一经宣布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即告结束。在自诉案件中,法院应根据情形分别作出不立案的决定或准予撤诉、驳回起诉、终止审理的裁定,或作出判决宣告无罪。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我国适用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在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之前,不认其为罪犯,但也不排除其有犯罪嫌疑,而是实事求是地进行侦查,客观地收集有罪、无罪、罪重轻的各种证据,根据事实确定犯罪的有无。该原则明确了人民法院才有定罪权,除人民法院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包括检察机关都无权行使该权利。那么经过公诉后,是否一定会判刑呢?很明显,是不一定的,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结果并不一定是有罪判刑,可能会判决无罪,也可能判决有罪,甚至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可以的。 罪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 民事责任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如果被害人没有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或不属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则被害人在罪犯被判刑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赔偿因犯罪行为而给被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不算。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需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起诉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处罚只能由法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是由检察院作出的,不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不是的。
所谓的不起诉,并不等于无罪释放。因为免于起诉的前提是:当事人有罪,但因为情节轻微等特殊情况,因此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无罪释放,本来就没有罪,本来就应该释放的。
免于刑事处罚也会有相关记录的,同时公安机关内部会做为资料保存,是有案底的。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没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其他情节才免予处罚。它不同于无罪释放。所以,会有犯罪纪录。
1.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2.比如某些政治人物有豁免权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岁,是不需要负任何的刑事责任的。这个不是法律漏洞,而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3.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一般来说不具备完全的是非判断能力,因此,很多事情就算是自行作出或者依靠自己的判断做出。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