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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天数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3-01-17 13:43:52

拘留的天数是按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人的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拘留所天数怎么算

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第三十四条

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押,应当与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被拘留人分别拘押,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参照本条例规定。

行政拘留天数如何计算

行政拘留 天数的计算方式是: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 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行政拘留十天怎么算

从被决定行政拘留的的人入拘留所时间开始计算,入所当日不计入在内,执行第二日即为一日。

一、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二、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拘留10天怎么算时间,第几天就放出了

拘留10天,第十一天就放出了。拘留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种,根据拘留所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拘留所条例》

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第二十九条

拘留所天数怎么算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义乌市拘留所,拘留怎么算天数

拘留当天到第二天算作一天。

《拘留所条例》拘留时间计算方式: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举例说明:

拘留三天,4月13日被拘留,到16日满三天,期满当天放人。

酒驾拘留一个月怎么算天数

从被拘留的当天算起。以办理进拘留所的相关手续时间为准。超过夜里12点按超过12点后的日期计算天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进拘留所的时间怎么算

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

1、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三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

2、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是指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员;

3、被司法拘留的人员,是指被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决定拘留的人员;

4、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员,是指公安机关按照《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被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戒严法》等法律被依法现场立即予以拘留的人员,对这些人员只是在拘留所采取临时性的强制性拘留措施,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再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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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百度百科-拘留所条例

沈阳拘留所放人的天数怎么计算

拘留所放人的天数,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天数,从进入拘留所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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