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拘留所不可以带钱进去,因为拘留所在收留相关的被拘留人员的时候,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一些财产物品进行一定的检查,现金是不能够带进拘留所的。
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亲属可以为其打钱。
允许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但应当由拘留所统一进行检查、登记,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可通过开票形式在拘留所内设商店用于购买日常用品。
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应当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
只要卡里有钱,每月能买点吃的喝的,自然不会过得多差。而且以上这些监狱内部都有卖,完全不必担心进去后衣衫褴褛。
怕就怕,坐牢没人管,卡里还没钱,这样的话无论刑期是几年,服刑人员真就是耐着性子“硬坐”。
带了现金拘留所也会给你登记保存,不会没收你的现金,有了在拘留期间工作人员会代购东西的,如果只是拘留三五天没有必要带,一坚持就过去了,如果拘留时间长,或者带上,或者家人去看你的时候带上。
人在拘留所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亲友所带的衣服经过检查,有工作人员转交给被拘留人。
我国法律规定: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现金。
一个人在犯罪后,在法院没有审判前都是关押在看守所,而这个人在看守所也是需要钱购买必须用品,比如牙膏牙刷、洗衣粉等生活物品,也可以加菜。
但是在押人员是不能拿现金的,看守所会对钱进行登记,用了多少钱也会登记,如果有剩余在离开看守所时会退的。家属送钱给在押人员,可以通过转账,也可以通过到看守所接待时进行转账。
拘留所只能带一些生活必需品,非生活必需用品不予接受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不允许带手机。需要打电话,通过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内专用电话。
《拘留所条例》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都没有用的。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
(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九条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十二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应当被执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第十三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并提请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依法作出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
只要卡里有钱,每月能买点吃的喝的,自然不会过得多差。而且以上这些监狱内部都有卖,完全不必担心进去后衣衫褴褛。
怕就怕,坐牢没人管,卡里还没钱,这样的话无论刑期是几年,服刑人员真就是耐着性子“硬坐”。
一、去拘留所探视要带什么:
第一、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
第二、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
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第三、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
第四、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
都判刑了,还进啥看守所啊,直接进监狱啊,还未判刑期间等待开庭才是进看守所。带钱不代表就是进看守所,缴纳罚款,或者保释金,都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已经判刑了,那说明已经开庭了,刑期都已经出来了,已经应该通知家属了,你还不知道进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