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方式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需要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仲裁机关的裁决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2、执行的根据必须具有给付的内容,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产、金钱或履行一定的义务、具有可执行性。
3、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自觉履行合同义务。
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执行申请,现在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都为自身盘生效之日起两年。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
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商事仲裁机构与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调解书;法院确认后的人民调解协议;公证处出具的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出具的某些可由法院执行的行政文书等。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承认港、澳、台地区和外国法院判决,申请和承认港、澳、台地区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最常见的就是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本文也以此为主,兼顾其他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
二、申请执行的前提条件
申请执行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三个前提条件:
1. 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因为“二审终审”“劳动仲裁程序前置”、“文书送达”等原因,不是所有的法律文书都是可以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比如尚在上诉期内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尚在起诉期内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还没有送达的法律文书等都不可以申请执行。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 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一、申请 强制执行 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 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 管辖 。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 强制执行申请 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 代理 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 二审 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 证据 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对于那种不按照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内容履行自己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此时也要求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的话法院也不会受理申请。另外,在提出申请的时候也需要申请人同时提交一定的材料,具体的内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权利人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如果一个法律文书还尚未生效,则不具有既判力。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体适格,执行案件也不例外。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否则,就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格。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也有相应的期限限制,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应当自义务人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适用特殊期限的,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期限申请执行,如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限为一年。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法律文书生效后,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人已经在义务履行期内履行了相应义务,则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履行完结,就不存在申请执行一说。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可执行的事项,也就是说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中必须包含给付内容。如果该生效法律文书只是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则其不具有给付内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除此之外,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也应当是明确具体的,否则将无法进入执行程序。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件也需要符合管辖的相关规定,因此,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般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综上,如果满足前文所述的条件,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申请 强制执行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 一审 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 二审 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 管辖 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