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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1-17 17:00:54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立案标准:

1、多次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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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

3、出卖、转让国有档案造成恶劣社会或者政治影响的;

4、出卖、转让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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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受过行政处分又实施该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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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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