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法官一般不是向人民检察院投诉。而是向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需要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监察法》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