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去看守所看人的方式为向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需要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看守所同意之后,可以与看守所协商安排探望时间。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