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需要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费会收取么?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 诉讼费 。此项规定主要基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 1、附带民事 诉讼 是在 刑事诉讼 中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在诉讼过程中,刑事诉讼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民事诉讼则处于从属地位,因而在 诉讼费用 问题上,应主要考虑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而我国《 刑事诉讼法 》没有规定诉讼费用制度。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不应该缴纳诉讼费用。
2、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本身就处于弱势的地位,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是实现其权利救济的一种方式,如果对附带民事诉讼收取诉讼费用,则不利于被害人进行权利救济。
3、从司法实践中的情况来看,不少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生活都很困难,经济上处于窘迫境地,难以甚至无力支付诉讼费用。 二、刑事附带 民事诉讼状 包括哪几部分?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 证据 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 民事责任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 起诉状 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可以主张民事赔偿,为了便于法院审理,尽快的拿到赔偿,可以在法院审理阶段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这种诉讼不用缴纳诉讼费用。这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救济手段,收取诉讼费的话会导致受害人利益受损。
一、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需要交 诉讼费 吗?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 诉讼 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法规 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公诉 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 证据 。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 一审 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有下列情形可以打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受到犯罪侵害导致身体受伤时,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近亲属因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作为 法定继承人 ,您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了物质损失,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特别提示:在刑事附带民事官司中,不能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通常 犯罪嫌疑人 在被提起刑事诉讼时都附带有民事诉讼,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任何费用的。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原告与被告有任何意见可以在诉讼结果出来的同时提起上诉,这个二次 申诉 的过程同样是不需要交费用的。
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交费吗?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 诉讼 案件,不收取 诉讼费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法规 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 国家赔偿 。
5、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 刑事诉讼 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 刑法 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 ”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由不承认到承认的发展过程。随着人们对 精神损害 认识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民事包括刑事法庭在收取 诉讼费用 的时候,是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的,既然国家明确提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收取诉讼费,那受害者只需要准备好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 证据 材料和必要的书面文件即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要比一般的民事诉讼的过程繁琐一些,过程中受害者一定要在专业的法律界人士的帮忙下维护自身的权益。
没有。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 公诉 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 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也不收取 诉讼费 。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 诉讼 过程中不提起,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 刑事案件立案 以后第 一审 判决宣告之前提起。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刑事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交诉讼费。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刑事追诉法院一般不收费。请律师收费,可以协商收费,有困难,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第160条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刑事案件没有诉讼费,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不收取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