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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未付钱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4-19 23:01:17

一、民法典未付钱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未支付购房款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买方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未付钱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民法典未付钱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二、在哪种情形下房屋卖方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民法典未付钱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契约即法。双方就房屋交易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卖方收取定金后,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拒绝继续履行,不仅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同时仍需继续履行。

2、在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情况下,卖方并不当然享有解除合同权利,合同亦不当然自动解除,卖方未依法履行通知或催告义务情况下,将房屋另售他人,可能会被认定“一房二卖”、根本违约,而承担相应责任。

3、二手房交易双方约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的,双方应先核实是否符合公证办理的条件,如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的房屋,虽可进行合法交易,但却可能无法办理公证,在此情况下如何履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反悔,都有可能构成违约。

4、卖方为赋予自己不受限制的自由解约权利,约定“赔偿同等已付购房款后可解约”,在收受购房款并为交付已数年,但始终未过户情况下,诉请依约解除,可能不会被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买方逾期未支付购房款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醉学网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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