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中通用合同条款4.2条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2、1999年版《施工合同条件》中4.2条规定 FIDIC编制的1999年版《施工合同条件》中4.2条规定:业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工程接受书颁发之后,作为发包人就应当在28日内尽快的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