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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委托变更诉讼代理人

发布时间:2023-09-17 11:39:06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变更或者解除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也应当书面告知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如何委托变更诉讼代理人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从国外寄交或委托递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如果我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就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如何委托变更诉讼代理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如何委托变更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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